很多女性看到了药流方便快捷,价格又低廉的特点,因此意外怀孕后选择了药流。可是药流真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吗?其实不然,药流的并发症相对较多,危险系数大。而药流在现在意外怀孕终结的方式选择上依然居高不下,今天台州五洲生殖医院专家就为大家讲解了关于药流后的七大注意事项。
为了帮助药流成功,以及更好的得到回复,一般情况下,药流后有七大注意事项:
1、药物流产服药后,如有阴道出血,继续服药,不要停服,大小便均用痰盂,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如有要给医生鉴定,如阴道出血超过月经量两倍以上,应立即就医,密切观察,由妇产医生酌情处理。
2、用药6小时后,仍未见组织物排出,无异常特殊情况可回家,如出血多,药物流产后随时就诊,并将排出组织物带到医院,请医生鉴定或送病检。
3、第四天晨8时,空服或进食后2小时来院用温开水(不超过30℃)口服米素0。6g(3片),卧床休息二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出血情况及其副反应。
4、药物流产服药者需在服药后的第8天、15天、43天到保健院作随诊检查,看恢复情况。
5、部分孕妇药物流产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和下腹痛等不适感,个别可出现皮疹,一般不需处理。
6、药物流产服药时不能同时服用水杨酸盐、消炎痛和其他镇痛药。
7、一个月内禁房事。
台州五洲生殖专家提醒,由于药流的失败率较高,因此在进行药流后,要观察是否出现了药物流产不全的情况。药物流产不全,常出现腰腹痛,出血时间延长、出血较多等症状。如果残留组织多,还会出现大出血、感染等问题。流产后如果怀疑有流产不全,一般仔细检查子宫,尤其是子宫两角处,就可确定是否有流产不全。